二、干预实施
干预人员为4个社区的8名社区护士;干预频率见“方案”;干预内容参照“方案”;干预期3个月
三、干预评价
(一)纵向定期:评价时间为干预后1、3个月时。
(二)多种统计方法: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包括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运用卡方检验、t检验、秩和检验、多因素协方差分析和Ordinal回归分析等。
(三)内容为多项综合:显著的效果显示了脑卒中家庭康复护理干预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有较大的潜力。
1、运动功能:采用布氏(Brunnstrom)运动功能评定量表、简化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量表,结果为运动功能部分恢复;
2、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采用BI指数,结果为日常生活能力显著增强;
3、心理状况:负性情绪明显减少;
4、日常生活方式有所改变;
5、患者的自理能力提高;
6、照顾者的照顾能力提高;
7、家庭康复环境改造情况无改变。
创新点
(一)研究对象:脑卒中后遗症期家庭康复患者;患者和家属同等重要
(二)研究手段:制定“家庭康复护理方案”。
(1)有理论框架
(2)有4个特点系统化、标准化、个体化、家庭化
1)系统化:根据整体护理原则进行身心两方面康复护理;根据三级康复原则进行疾病知识宣教、生活方式指导、康复环境改造。
2)标准化:统一规范、措施具体。
3)个性化:根据病程和病情决定康复重点,后遗症期是ADL:根据患者和照顾者能力决定干预频率。规律性与弹性结合;
4)家庭化: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家庭康复环境的改造;家庭资源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的转介。
(3)社区护士为干预者
(三)效果评价:
(1)评价方法:国外多采用随机对照研究;国内仍以康复案例报告、康复护理体会为主,偶有自身对照试验。本课题方法为随机对照。
(2)评价时间:国外多数在研究结束时,少数在过程中和结束时均进行;国内都在研究结束时。本课题评价时间为纵向定期。
(3)评价指标:国外研究有单项、有多项;国内均局限于前者,不能动态、全面综合评价。本课题评价指标为多项综合。
建议
根据需要性,卫生行政部门应增强对家庭康复护理需要性的认识,尽快将该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日常工作。
根据有效性和可行性,在我国家庭康复护理工作尚未开展的背景下,根据本课题研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推广应用该“方案”。
效益
本课题完成了国家科委“十五”攻关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一部分。本课题证实了社区家庭康复护理干预的需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社区家庭康复护理干预能促进康复、能预防脑卒中的再发,减轻了家庭社会的负担,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社区护士参与我国脑血管病三级康复提供了依据,可为发展家庭康复护理起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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